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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门窗专业培训知识-2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6/8/26 14:41:08

第二章 幕墙工程

 

第一节  幕墙分类

 

幕墙早在100多年前即已在建筑上开始应用,但由于材料和加工工艺等方面的原因,发展十分缓慢。最近30—40年来,随着科学技术和工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幕墙获得飞速的发展,在建筑上广泛应用。

幕墙工程按帷幕饰面材料区分,有玻璃幕墙、金属幕墙和石材幕墙等。其中玻璃幕墙按其结构形式及立面外观情况,可分为金属框架式玻璃幕墙、玻璃肋胶接式全玻璃幕墙、点式连接玻璃幕墙;又可细分为金属明框式玻璃幕墙、隐框式或半隐框式玻璃幕墙、后置式玻璃肋胶接全玻璃结构幕墙、骑缝式或平齐式玻璃肋胶接全玻璃幕墙结构幕墙、接驳式点连接全玻璃幕墙、张力索杆结构点支式玻璃幕墙。其中金属框架式玻璃幕墙工程按其构件加工和组装方式,又分为元件式(镶嵌槽式、断热型、隐窗型、隐框式)幕墙和单元式玻璃幕墙等。

幕   墙   的   分   类   与   简   要

分类根据

分类名称

说        明

根据墙体金属框架构件露明程度分类

明框幕墙

墙体金属框架构件显露在外表面的墙体

半隐框幕墙

墙体金属框架竖向或横向构件显露在外表面的幕墙

隐框幕墙

墙体金属框架构件全部均不显露在外表面的幕墙

根据墙体表面(墙面)所用材料分类

全玻幕墙

(玻璃幕墙)

凡墙体表面材料系以玻璃板材和玻璃肋制作的幕墙称为全玻幕墙或玻璃幕墙。玻璃幕墙又有下列各种:

1、 明框玻璃幕墙

2、半隐框玻璃幕墙(横隐竖明式及横明竖隐式)

3、隐框玻璃幕墙

4、大型无框玻璃幕墙,有“吊挂式”全玻璃幕墙及“座地式”全玻璃幕墙两种。

金属板幕墙

凡墙体表面材料系以金属板材制作的幕墙,称为金属板幕墙。金属板幕墙又有下列几种:

1、 铝板幕墙

2、 不锈钢板幕墙

3、 铝锌钢板幕墙

4、 搪瓷复合板幕墙

5、 其它金属板幕墙

石材幕墙

凡墙体表面材料系以石材扳制作的幕墙,称为石材幕墙。

石材幕墙又有下列几种:

1、背栓式石材幕墙

2、干挂法石材幕墙

3、传统湿贴石材幕墙

根据型号分为类

有100、110、120、150、180系列。幕墙主龙骨国家标准为2.5毫米厚。

 

1、玻璃幕墙:多使用铝龙骨

明框幕墙:明框幕墙

隐框幕墙

 

隐框幕墙:

半隐幕墙:分为横隐竖明式及横明竖隐式

2、金属幕墙:金属板幕墙多用于不采光墙面。墙体框架为铝合金或型钢制造,金属板墙面材料有下列多种(表)

幕墙名称

金属板用料说明

金属板规格(㎜)

说明

铝板幕墙

使用全铝板,

背面加筋(肋)

厚2.5~3.0

强度高,多用于高层建筑。具有供货周期长,只能铝板加工厂加工的特点。

夹芯铝板幕墙

内外两层表皮使用铝材,夹芯以PVC或其他聚合物构成

内外铝板厚:0.5~1.2

夹芯厚:2~5

可折弯,具有现场加工所需尺寸的优点。

蜂窝夹芯复合铝板幕墙

该板早已用于飞机,内外两层铝板,蜂窝夹芯系以不同材料制成,如铝箔蜂窝夹芯、玻璃钢蜂窝夹芯、混合纸蜂窝夹芯等。蜂窝形状多样,有正六角形、双曲度形、长方形、十字性、波纹条形、扁方角形等。

内外铝板厚:0.8~1.2、1.2~1.8

 

不锈钢板或彩色不锈钢板或钛金不锈钢板幕墙

金属板用不锈钢板或彩色不锈钢板或钛金不锈钢板

 

 

彩色钢板夹芯板

彩色钢板夹芯板,夹芯有聚苯乙烯泡沫塑料、聚氨酯等

 

 

搪瓷复合板幕墙

金属板用搪瓷复合板

 

该种板缺点较多,故这种幕墙较少。

 

3、点式幕墙:分为龙骨式和拉索式(附图):拉索点支式幕墙

驳接式幕墙

 

 

4、石材幕墙:分为背栓式石材幕墙和传统湿贴石材幕墙,石材厚度在2至3厘米。

a、背栓法:在石板背部打4个圆槽,圆槽中放入611石材干挂胶,由4个金属锚栓插入圆槽连接。把石板定在空中。上面两个锚栓承担石板全部质量,下面两个锚栓承担风压。 
    b、干挂法:在石板上下左右端开短槽或长槽,槽开在石板一边的中间,石板厚度一般为25—30毫米,槽宽一般为7—8毫米。用不锈钢挂件的一边插入槽中,槽中放入611石材干挂胶,另一边与墙体上的钢架网连接,钢架网为槽钢和角钢,以锚栓预埋铁板固定于墙体上。 
    c、直接粘贴法:先把石板的四角涂上611石材干挂胶,再在中心部位涂上快速石材干挂胶,然后把石板背贴在墙体上。此种方法对墙体的平整度要求较高。 

石材幕墙的特点:

    石材幕墙所负载的力卸载在每一根龙骨上,龙骨连接主楼,龙骨的长度为楼层的层高,每根龙骨只有一个定点,所以石材幕墙的荷载力便均匀分布在建筑主体结构。龙骨之间的缝隙称为“收缩缝”,用胶连接,因胶是有弹性的,故避免了石材的热胀冷缩所带来的弊端。

 

5、全玻幕墙:以高度区分为:镶嵌式(3米以下)和吊挂式(3米以上),其中吊挂式能实现荷载的转移。吊挂式全玻璃幕墙一反传统的下部基座承重方式,而系将整片玻璃吊挂于结构架下,重量由梁负荷。玻璃受地震、风力等外力作用时,可作小幅度摇摆,以避免应力过于集中而破坏。如下部受重力冲击破裂时,上部仍悬于梁下,这样即可避免整片玻璃坍塌造成的伤害。

6、采光顶:一般用于楼顶、室内游泳池顶等。

施工程序一般为:先装钢结构      再装铝龙骨     最后装玻璃。

(附图)单曲面采光天棚

 

7、雨蓬:分为铝板雨蓬和玻璃雨蓬。玻璃雨蓬以点式幕墙居多,造型奇特、美观。

 

第二节  玻璃幕墙工程

玻璃幕墙工程应遵循安全可靠、实用美观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玻璃幕墙的材料、设计、制作、安装施工及工程质量验收,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02—96《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T139—2001《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国家标准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的规定;玻璃幕墙的设计、制作和安装施工要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一、 一般规定与材料标准

(一)一般规定

1、 玻璃幕墙工程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

2、 应选用耐气候性的材料,金属材料除不锈钢外,均应按规定方法进行防腐蚀处理。

3、 结构硅酮密封胶应有与接触材料相容性试验报告,并有保险年限的质量证书。

(二)铝合金材料及钢材

1、 玻璃幕墙采用的铝合金型材,应符合国家标准GB/T5237《铝合金建筑型材》中规

定的高精度级和GB8013《铝合金阳极氧化  阳极氧化膜的总规范》等的规定。

2、 玻璃幕墙配套用的铝合金门窗,应按门窗类型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 玻璃幕墙采用的标准五金件,应按产品品种分别符合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如地弹簧(GB9296)、平开铝合金窗执手(GB9298)、铝合金窗不锈钢滑撑(GB9300)、铝合金窗撑挡(GB9299)、铝合金窗锁和门锁(GB9302、GB9303)、铝合金门窗拉手(GB9301)、闭门器(GB9305)、推拉铝合金门窗用滑轮(GB9304)等。当采用非标准五金件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

4、 玻璃幕墙采用的钢材,应符合国家标准GB700《碳素结构钢》、GB699《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GB3077《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GB1597《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912《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及钢带》、GB3274《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及钢带》等的规定。

5、 玻璃幕墙采用的不锈钢材,应符合国家标准GB1220《不锈钢棒》、GB4226《不锈钢冷加工钢棒》、GB3280《不锈钢冷轧钢板》、GB4237《不锈钢热轧钢板》、GB4232《冷顶锻不锈钢丝》等的规定。

(三)幕墙玻璃

1、幕墙玻璃按所采用的品种,其外观质量和性能应分别符合国家标准GB9963《钢化玻璃》、GB9962《夹层玻璃》、GB11614《浮法玻璃》、JC/T536《吸热玻璃》、JC433《夹丝玻璃》等的规定。

2、当玻璃幕墙采用热反射镀膜玻璃时,应采用真空磁控阴极溅射镀膜玻璃或在线热喷涂镀膜玻璃。用于热反射镀膜玻璃的浮法玻璃的外观质量和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1614《浮法玻璃》中的优等品或一等品的规定。

3、热反射镀膜玻璃尺寸的允许偏差、光学性能、外观质量等应符合我国《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4、玻璃幕墙采用中空玻璃时,中空玻璃的干燥剂宜采用专用设备装填;其玻璃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1944《胶接法中空玻璃》的有关规定外,要求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

(1)明框幕墙中空玻璃的密封胶,应采用聚硫密封胶和丁基密封胶腻子;

(2)半隐框和隐框幕墙中空玻璃的密封胶,应采用结构硅酮密封胶和丁基密封腻子;

5、若幕墙采用夹层玻璃时,应选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片干法加工合成的夹层玻璃产品。

6、采用夹丝玻璃时,其裁割厚的玻璃边缘应及时进行修理并做防腐处理。当以夹丝玻璃原片加工成中空玻璃时,夹丝玻璃应朝向室内一侧。

7、所有的幕墙玻璃,均应进行边缘处理。

(四)建筑密封及结构密封材料

1、玻璃幕墙采用的橡胶制品,宜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密封胶条应挤出成形,橡胶块宜压模成形。密封胶条应符合GB10711《建筑橡胶密封垫预成型实芯硫化的结构密封垫用材料》。GB533《硫化橡胶密度的测试方法》、GB531《橡胶邵尔A型硬度试验方法》、GB5577《合成橡胶的命名和牌号》、GB529~530《硫化橡胶撕裂强度试验方法》、JC486《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JC485《建筑窗用弹性密封胶》、GB5574《工业用橡胶板》等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2、玻璃幕墙采用的聚硫密封胶,应采用耐水、耐溶剂和耐大气老化性,并应有低温弹性、低透气率等特点;其性能应符合JC486《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的规定。

3、幕墙采用的氯丁密封胶,其性能应符合我国《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4、耐候硅酮密封胶应采用中性胶,最好用进口产品,其性能必须符合我国《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过期的耐候硅酮密封胶严禁使用。

5、结构硅酮密封胶应采用高模量中性胶,有单组分和双组分产品,其性能必须符合我国GB16776《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的规定。使用中应注意:不得用结构密封胶代替建筑密封胶,结构硅酮密封胶主要用于中空玻璃的两层玻璃之间的周边以及隐框和半隐框幕墙的构件与铝合金框之间的粘结;结构硅酮密封胶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的结构硅酮密封胶不得使用。

(五)低发泡间隔双面胶带

根据玻璃幕墙的风荷载、高度和玻璃尺寸的大小,以及结合玻璃、铝合金型材的重量和注胶厚度等因素,配合结构硅酮密封胶采用低发泡间隔双面胶带,由设计经计算确定选用。

当玻璃幕墙风荷载大于1.8KN/㎡,宜选用中等硬度的聚氨酯低发泡间隔双面胶带;小于或等于风荷载1.8KN/㎡时,宜选用聚乙烯低发泡间隔双面胶带。该两种胶带的性能指标均应符合我国《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六)填充及沉淀材料

由于多种因素影响使幕墙发生层间位移和摩擦噪声,既干扰使用者又容易造成玻璃幕墙质量降低,为此在幕墙安装施工过程中,对于各连接点除焊接部位外,凡是用螺栓连接的部位,均应加设耐热的硬质材料垫片。此外,为满足建筑外维护墙的使用功能,尚应按设计要求填充隔声、防水和隔热保温材料。

1、玻璃幕墙可采用圆形、半圆形、椭圆形和三角形等聚乙烯发泡材料作填充材料,其密度应控制在0.037g/cm3。并应具有优良的稳定性、弹性、透气性、防水性、耐酸碱性和耐老化性。其性能指标应符合我国《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2、玻璃幕墙宜采用岩棉、矿棉、玻璃棉及防火板等不燃或难燃材料作隔热保温填充材料;同时应采用铝箔或塑料薄膜包覆的复合材料,作为防水和防潮材料。

3、在主体结构与玻璃幕墙构件之间,应加设具有一定柔性和硬度且具有耐热性、耐久性及防腐、绝缘性能的材料垫片。

4、在玻璃幕墙立柱与横梁之间的连接处,宜加设橡胶片,并应安装严密。

二、玻璃幕墙构件加工制作

幕墙构件在加工制作前,应对建筑设计施工图进行核对,并应对建筑结构主体进行复测,按实测结果调整幕墙的各种构造尺寸,经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加工组装。

加工幕墙构件的设备和量具应符合要求,要定期进行检查和计量认证,以保证加工品的质量和精确度。对于幕墙使用的所有材料和附件,都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和说明书以及执行标准的编号;特别是重要部件、与安全有关的材料和附件,必须严格检查其质量及出厂时间、存放有效期,严禁使用不合格和过期材料及附件。

加工幕墙构件的车间,要求清洁、干燥、通风良好,室内温度应适宜。对于结构硅酮密封胶的施工车间,其室内温度不宜高于27OC,相对湿度不宜低于50%。

(一)幕墙构件加工精度

1、金属构件的加工精度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

(1)幕墙金属杆件在截料之前,应进行校直调整。

(2)幕墙横梁的允许偏差为±0.5mm,立柱的允许偏差为±0.1mm,端头斜度的允许偏差为—15’。

(3)截料端头不应有加工变形,毛刺不应大于0.2mm.。

(4)孔位的允许偏差为±0.5mm,孔距的允许偏差为±0.5mm,累计偏差不应大于1mm。

(5)铆钉的通孔尺寸偏差,应符合国家GB152.1《铆钉用通孔》的规定;沉头螺钉的沉孔尺寸偏差,应符合国家GB152.2《沉头螺钉用沉孔》的规定;圆柱头/螺栓的沉孔尺寸,应符合国家GB152.3《圆柱头/螺栓用沉孔》的的规定。

(6)螺丝孔的加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2、玻璃肋胶接全玻幕墙的加工组装,应按下述规定。

(1)玻璃边缘应进行处理,其加工精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高度超过4米的玻璃,应悬挂在主体结构上。

(3)玻璃与玻璃、玻璃与玻璃肋之间的缝隙,应采用结构硅酮密封胶嵌填严密。

(4)全玻幕墙玻璃肋的截面高度Lb尺寸,根据单肋和双肋的不同以及玻璃肋截面厚度、

玻璃强度、玻璃肋间距、幕墙高度、风荷载等设计值由设计经计算确定。

3、幕墙固定支座的制作要求:玻璃幕墙与建筑主体结构连接的固定支座材料,宜选用铝合金、不锈钢或表面热浸镀锌处理的碳素结构钢,并应具备调整范围。

(二)非金属材料的加工组装

1、明框、半隐框、隐框玻璃幕墙采用的垫块、垫条的材质,应GB10711《建筑橡胶密封垫预成型实芯硫化的结构密封垫用材料》的规定。

2、半隐框、隐框幕墙中对玻璃及支承物的清洁工作,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把溶剂倾倒在干净布上,擦除黏结物表面的尘埃、油滞、霜及其他脏污,然后用另一块干净布将表面擦干。

(2)对玻璃槽口的清洁,可用干净布包裹油灰刀进行清洗。

(3)清洁后的构件,应在1小时内密封。

(4)清洗一个构件或一块玻璃后,应更换清洁的干布。

3、清洁所使用的溶剂应采用干净的容器,清洁时应注意要将溶剂倒在擦布上而非是将擦布蘸到溶剂里。使用溶剂的场所严禁烟火,并应遵守所用溶剂标签上的注意事项。

(三)幕墙构件检验

1、玻璃幕墙构件应按加工构件地5%进行抽样检验,且每种构件不得少于5件。当有一个构件不符合要求时,应加倍抽查,复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2、产品出厂时,应附有检验质量证书、安装图及其说明。

三、幕墙节点与连接要求及其质量检验

(一)提交资料及节点连接的检验抽样

1、节点连接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质量保证资料:

(1)设计图纸资料。

(2)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3)淋水试验记录。

(4)锚拴拉拔检验报告。

(5)玻璃幕墙支承装置力学性能检验报告。

2、节点的检验抽样,应符合以下规定:

(1)每幅幕墙应按各类节点总数的5%抽样检验,且每类节点不应少于3个;锚栓的抽样应按5‰,且每种锚栓不得少于5根。

(2)对于已完成的幕墙金属框架,应提供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当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不完整时,应对该幕墙工程的节点拆开进行检验。

(二)预埋件与幕墙的连接节点

幕墙受到的荷载及其本身的自重,主要是通过该节点传递到主体结构上,故而此节点是幕墙受力最大的节点。由于施工中的偏差,连接件(固定支座)的孔位留边宽度过小,甚至出现破口孔,直接影响该节点强度,会造成结构隐患。因此,连接件的调节范围及其材质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指标。

检验时,应在预埋件与幕墙连接点处观察、手动检查,并应采用分度值为1毫米的钢直尺和焊缝量规测量。该节点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以下规定:

1、连接件、绝缘片和紧固件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连接件应安装牢固,螺栓应有防松脱措施。

3、连接件的可调节构造应用螺栓牢固连接,并有防滑动措施。角码的调节范围,应符合使用要求。

4、连接件与预埋件之间的位置偏差使用钢板或型钢焊接调整时,构造形式和焊缝应符合设计要求。

5、预埋件、连接件表面的防腐层,应完整、不破损。

(三)锚栓的锚固连接节点

1、锚栓连接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锚栓进行锚固连接时,锚栓的类型、规格、数量、布置位置和锚固深度,必须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2)锚栓的埋设应牢固、可靠,不得露出套管。

2、锚栓连接的检验,应采用下述方法:

(1)用精度不大于全量程的2%的锚栓拉拔仪、分辨率为0.01毫米的位移计和记录仪检验锚栓的锚固性能。

(2)观察检查锚栓埋设的外观质量,用分辨率为0.05毫米的深度尺测量锚固深度。

(四)幕墙顶部的连接

幕墙顶部处理直接影响到幕墙的雨水渗漏。由于幕墙受到外力环境的影响,其缝隙会发生变化。对于朝上及侧向的空隙或缝隙,如用硬性材料填充,受力后容易发生细缝造成雨水渗漏。检验幕墙顶部的连接时,应在幕墙顶部和女儿墙压顶部位手动及观察检查,必要时也可进行淋水试验。

幕墙顶部的处理,必须要保证不渗漏,其检验指标应符合以下规定:

1、女儿墙压顶坡度正确,罩板安装牢固,不松动、无空隙、不渗漏。女儿墙内侧罩板深度不应小于150毫米,罩板与女儿墙之间的缝隙应使用密缝胶密封。

2、密封胶注胶应严密平顺,粘结牢固,不渗漏,不污染相邻部位的表面。

(五)幕墙底部的连接

幕墙作为悬挂围护结构,其底部节点的处理很重要,实践中有些细部处理常被疏忽,如立柱底部节点与不同材料之间的处理、底部的伸缩缝隙设置等,都会直接影响幕墙的安全和使用功能。

幕墙底部连接的检验,应在幕墙底部采用分度值为1毫米的钢直尺测量和观察检查。

幕墙底部连接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以下规定:

1、镀锌钢材的连接件,不得同铝合金立柱直接接触。

2、立柱、底部横梁及幕墙板块与主体结构之间,应有伸缩空隙。空隙宽度不应小于15毫米,并用弹性密封材料嵌填,不得用水泥砂浆或其他硬质材料嵌填。

3、密封胶应平顺严密、粘结牢固。

(六)幕墙立柱的连接

立柱连接的检验应在其连接处观察检查,并应采用分辨率为0.05毫米的游标尺和分度值为1毫米的钢直尺测量。幕墙立柱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芯管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芯管插入上下立柱的长度均不得小于200毫米。

3、上下两立柱之间的空隙,不应小于10毫米。

4、立柱的上端应与主体结构固定连接,下端应为可上下活动的连接。

(七)幕墙梁、柱连接节点

幕墙梁、柱连接节点的检验,应在梁、柱节点处观察和手动检查,并应采用分度值为1毫米的钢直尺和分辨率为0.02毫米的塞尺测量。其检验指标应符合下述规定:

1、连接件和螺栓的规格、品种、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螺栓应有防松脱的措施。同一连接处的连接螺栓不应少于2个,且不应采用自攻螺钉。

2、梁、柱连接应牢固、不松动,两端连接处应设弹性橡胶垫片,或以密封胶密封。

3、与铝合金接触的螺钉及金属配件,应采用不锈钢或铝制品。

(八)变形缝节点连接

变形缝节点连接的检验,应在变形缝处观察检查,并应采用淋水试验检查其渗漏情况。其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形缝构造、施工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2、罩面应平整、宽窄一致,无凹瘪和变形。

3、变形缝罩面与两侧幕墙结合处,不得有渗漏。

(九)幕墙内排水构造

幕墙内排水构造的检验应在设置内排水的部位观察检查,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孔、槽应畅通不堵塞,接缝严密,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排水管及附件应与水平构件预留孔连接严密,与内衬板出水孔连接处应设橡胶密封圈。

(十)全玻幕墙玻璃与吊夹具的连接

全玻幕墙玻璃与吊夹具连接的检验,应在玻璃的吊夹具处观察检查,并应对夹具进行力学性能检验。其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吊夹具和衬垫材料的规格、色泽及外观,应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

2、吊夹具应安装牢固,位置准确。

3、夹具不得与玻璃直接接触。

4、夹具衬垫材料与玻璃应平整结合、紧密牢固。

(十一)拉杆(索)结构的节点

拉杆(索)结构的检验,应在幕墙索杆部位观察检查,也可采用应力测定仪对索杆的应力进行测试。其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有杆(索)受力状态,应符合设计要求。

2、焊接节点焊缝,应饱满、平整光滑。

3、节点应牢固,不得松动;紧固件应有防松脱措施。

(十二)点支承装置

点支承装置的检验,应在点支承装置处观察检查。其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点支承装置和衬垫材料的规格、色泽及外观,应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

2、点支承装置不得与玻璃直接接触,衬垫材料的面积不应小于点支承装置与玻璃的结合面。

3、点支承装置应安装牢固,配合严密。

三、幕墙工程的防火构造

玻璃幕墙工程防火构造检验,应按防火分区总数抽查5%,并不得少于3处。要求提供设计文件、图纸资料、防火材料产品合格证或材料耐火检验报告、防火构造节点隐蔽工程记录等质量保证资料。

(一)幕墙防火构造

检验幕墙防火构造,应在幕墙与楼板、墙、柱、楼梯间隔断处,采用观察的方法进行检查。幕墙防火构造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与楼板、墙、柱只见爱你,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横向、竖向连续的防火割断。

2、对高层建筑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h、高度不小于0.8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同一块玻璃不宜跨两个分火区域。

(二)幕墙防火节点

检验幕墙防火节点,应在幕墙与楼板、墙、柱、楼梯间隔断处,采用观察、触摸的方法进行检查。幕墙防火节点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防火节点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防火材料的品种、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和标准的规定。

3、防火材料应安装牢固,无遗漏,并应严密无缝隙。

4、镀锌钢衬板不得与铝合金型材直接接触,衬板就位后应进行密封处理。

5、防火层与幕墙和主体结构间的缝隙,必须用防火密封胶严密封闭。

(三)防火材料的铺设

检验防火材料的铺设,应在幕墙与楼板和主体结构之间用观察、触摸的方法进行,并采用分度值为1毫米的钢直尺和分辨率为0.05毫米的游标尺测量。

防火材料铺设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述规定:

1、防火材料的品种、材质、耐火等级和铺设厚度,必须符合设计的规定。

2、搁置防火材料的镀锌钢板,其厚度不宜小于1.2毫米。

3、防火材料铺设应饱满、均匀、无遗漏,厚度不宜小于70毫米。

4、防火材料不得与幕墙玻璃直接接触,防火材料朝玻璃面处宜采用装饰材料覆盖。

四、幕墙工程的防雷构造

幕墙防雷应遵守国家现行标准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JGJ/T139《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以及JGJ/T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等的有关规定。

(一)防雷检验抽样及提交资料

1、玻璃幕墙工程防雷措施的检验抽样,应符合以下规定:

(1)有均压环的楼层数少于3层时,应全数检查;多于3层时,抽查不得少于3层,对有女儿墙盖顶的必须检查,每层至少应检查3处。

(2)无均压环的楼层抽查不得少于2层,每层至少应检查3处。

2、防雷检验应提供设计图纸资料、防雷装置连接测试记录和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二)玻璃幕墙金属框架的连接

1、玻璃幕墙金属框架连接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幕墙所有金属框架应互相连接,形成导电通路。

(2)连接材料的材质、截面尺寸、连接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连接接触面应紧密可靠、不松动。

2、检验玻璃幕墙金属框架的连接,应采用以下方法:

(1)用接地电阻仪和兆欧表测量检查。

(2)观察、手动试验,并用分度值为1毫米的钢卷尺和分辨率为0.05毫米的游标尺测量。

(三)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防雷装置的连接

1、检验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防雷装置的连接,应在幕墙框架与防雷装置连接部位,采用接地电阻仪和兆欧表测量和观察检查。

2、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防雷装置连接的检验指标,应符合下述规定:

(1)连接材质、截面尺寸和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幕墙金属框架与防雷装置的连接应紧密可靠,应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形成导电通路。连接点水平间距不应大于防雷引下线的间距,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均压环的间距。

(3)女儿墙压顶罩板宜与女儿墙部位幕墙构架连接,女儿墙部位幕墙构架与防雷装置的连接节点宜明露,其连接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第三节  点式玻璃幕墙支承装置

    点式玻璃幕墙或称点支式玻璃幕墙、点连接全玻幕墙等,即指玻璃面板通过支承装置及其支承结构组成的幕墙;其支承装置是指玻璃面板与支承结构之间的连接装置,由连接件和爪件组成。其连接件是指用以连接玻璃面板与爪件的组件;而爪件即是安装在结构支承座和连接件之间的组件。

    点式玻璃幕墙已较广泛的地用于众多现代建筑物高大空间的全玻幕墙,由于装饰性强且其安全性更高,故可取代玻璃肋胶接式全玻幕墙。为确保工程质量,国家建设部发布了建筑工业行业标准JG138—2001《点支式玻璃幕墙支承装置》于2002年1月1日实施。

一、支承装置的分类

(一)连接件

1、点支式玻璃幕墙支承装置的连接件分类,按构造可分为活动式和固定式。

2、点支式玻璃幕墙支承装置的连接件分类,按外形可分为浮头式和沉头式。

(二)爪件

1、点支式玻璃幕墙支承装置的爪件分类,按其固定点数和外形可分为以下几种:

(1)单点式——V/2型和I/2型;

(2)二点式——U型,V型和I型;

(3)三点爪——Y型;

(4)四点爪——X型和H型;

(5) 多点爪。

2、爪件按常用孔距可分为204㎜、224㎜和250㎜。

(三)型号与标记

1、型号规则:连接件和爪件的型号由名称代号(点支式玻璃幕墙支承装置、组件)、特性代号(结构形式)和主参数代号(螺杆规格或孔距)等组成:

2、代号规定:连接件代号及爪件代号见下表:

连接件的代号

名 称

点支承装置

组 件

活动式

固定式

浮头式

沉头式

代 号

DZ

I

H

G

F

C

爪件的代号

名 称

点支式装置

组件

H型爪

X型爪

Y型爪

U型爪

V型爪

I型爪

V/2型爪

I/2型爪

代号

DZ

2

H

X

Y

U

V

I

V/2

I/2

3、标记示例:参见以下两例。

例1:点支承装置采用标准螺纹M12、螺杆长度40毫米的固定式、浮头式连接件其型号:

DZ(点支式玻璃幕墙支承装置) I(连接件) GF(固定式、浮头式)    12×40(标准螺纹×螺杆长度)

例2:点支承装置采用孔距250毫米的H型爪件,其型号:

DZ(点支式玻璃幕墙支承装置) 2(爪件) H(H型爪件)    250孔距。

二、 支承装置的标准要求

(一) 支承装置的材料要求

1、 爪件可采用碳素钢、不锈钢和铝合金等材料,其性能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2、 连接件中的球铰螺杆必须采用1Cr18Ni9、1Cr18Ni9Ti、0Cr18Ni9或性能更优的不锈钢材料;其他零件采用的材料,应符合《爪件尺寸公差》的规定。

3、 与幕墙玻璃面板接触的垫圈和垫片,应采用尼龙或纯铝等材料。

(二) 支承装置的性能要求

1、 连接件螺杆的径向承载力设计值F1应符合表8.3.5的规定(图)

连接件螺杆的径向承载力设计值F1(KN)表8.3-5

螺杆规范

螺杆长度

L≤30

30< L≤40

40< L≤50

M8

0.22

0.17

0.14

M10

0.43

0.32

0.26

M12

0.76

0.57

0.45

M14

1.21

0.91

0.72

M16

1.87

1.40

1.12

M18

2.59

1.94

1.55

 

2、 连接件螺杆的轴向承载力设计值F2应符合表8.3.6的规定(图)

连接件螺杆的轴向承载力设计值F2(kN)表8.3-6

螺杆规格

M8

M10

M12

M14

M16

M18

轴向承载力F2

7.30

11.5

16.7

22.8

30.6

37.9

 

3、 当连接件螺杆同时承受弯矩和轴向力时,组合的应力设计值应不大于不锈钢强度设计值f,f取180Mpa。

4、 单爪的承载力设计值F3宜符合表8.3.7的规定。

单爪的承载力设计值F3(kN)表8.3-7

级别

I

II

III

承载力F3

40.0

30.0

20.0

 

 

5、 活动连接件螺杆绕中心线的活动锥角α,50≤α≤100

6、 可调爪件的调节范围,孔距L±12mm,β≤100

7、 沉头连接件锥头部分的几何尺寸应满足:锥角900±0.50,最小厚度5mm±0.1mm。

 

第四节  玻璃幕墙安装施工

安装玻璃幕墙的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及砖混结构的建筑主体工程,应符合有关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和设计要求。玻璃幕墙的安装施工,应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一、施工准备及测量

(一)施工准备

1、构件应按品种和规格堆放在特制的架子或垫木上,在户外堆放应有保护措施。

2、构件安装前应进行检验与校正,均应达到平直、规方,不得有变形和刮痕。

3、对玻璃幕墙构件进行钻孔、装配接头芯管、安装连接附件等辅助加工时,其加工位置、尺寸应准确。

4、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埋设。预埋件的埋设应牢固、位置准确,埋件的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毫米,埋件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差不应大于±20毫米。

5、幕墙构件在搬运、吊装时不得碰撞和损坏;不合格的构件不得安装。

(二)施工测量

1、幕墙分格轴线的测量,应与主体结构的测量相配合,其误差应及时调整不得积累。

2、对高层建筑的测量,应在风力不大于4级的条件下进行,每天应定时对玻璃幕墙的垂直及立柱位置进行校核。

二、幕墙安装施工

(一)幕墙立柱的安装

1、先将立柱与连接件连接,然后通过连接件再与主体结构上的预埋件连接,调整后固定。幕墙立柱的安装质量控制,应符合幕墙竖向主要构件安装质量标准。对于建筑平面呈弧形、圆形和四边封闭的幕墙,其内外轴线距离影响到幕墙的周长,应认真对待。

2、作为竖向骨架构件的立柱,可以是一层楼高为一整根,长度可达7.5米,接长时其接头部位留出规定的空隙,穿入芯管(或称芯柱、套管)以套管连接法连接,可适应及消除建筑绕度变形和温度变形影响。如果两层楼为一整根,可采用间隔的铰链和刚接构造,铰链仅抗水平力,刚接除抗水平力还可承受垂直力并传递给主体结构。

(二)幕墙横梁安装

1、作为水平构件的横梁,分段在立柱之间嵌入连接。横梁两端与立柱连接处,用连接件和弹性橡胶垫安装在立柱预定位置。橡胶垫应有20%~35%的压缩性,以适应和消除玻璃幕墙横向温度变形的需要。横梁应安装牢固,接缝严密,其质量控制应符合幕墙横向主要构件安装质量标准的规定。

2、同一层的横梁安装,应由下向上进行。安装完一层高度时,应进行检查、调整、校正、固定,使其符合质量要求。

3、幕墙分格框对角线尺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幕墙分格框对角线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分格框

对角线差

Ld≤2m

Ld >2m

≤3

≤3.5

用对角尺或钢卷尺测量

注:Ld—为对角线长度。

(三)主要附件安装

1、有热工要求的幕墙,非采光部分为单层玻璃,常用做法是在内表面加衬镀锌钢板或其他板材作衬板,将保温材料固定在衬板上,保温层与玻璃保持在30毫米以上距离以利于空气流动。施工时其保温部分宜从内向外安装,内衬板四周宜套装弹性橡胶密封条,内衬板与构件的接缝应严密,内衬板就位后即进行密封处理。

2、固定防火保温材料应锚钉牢固。防火保温层应填塞饱满、平整、拼接处不留缝隙,其填塞密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在冬季取暖地区,保温棉板的隔汽铝箔面应朝向室内,无隔汽铝箔面时应在室内侧设置内衬隔汽板。

3、幕墙采光部分一般都考虑室内冷凝水处理问题,常用做法是在窗台部位设排水口,管道从内部至窗台下出口与采暖设备的排水相连接。施工时需注意冷凝水排出管及附件应与水平构件预留孔连接严密,与内衬板出水孔连接处应设橡胶密封条。

4、其他通气留槽孔及雨水排出口等,均应按设计要求施工,不得遗漏。

5、玻璃幕墙立柱安装就位并调整后,应及时紧固。玻璃幕墙安装的临时螺栓等,在构件安装就位、调整、紧固后要及时拆除。

6、现场焊接或用高强螺栓紧固的构件固定后,要及时进行防锈处理。幕墙中与铝合金接触的螺栓及金属配件,应采用不锈钢或轻金属制品。不同金属的接触面,要采用垫片作隔离处理。

(四)幕墙玻璃安装

1、玻璃安装时不论采用机械或人工,均采用吸盘附着原理,故在安装前必须擦拭干净,以避免吸盘漏气而确保施工安全。

2、热反射玻璃安装时,其镀膜面应朝向室内一侧,不能装反。否则不仅影响装饰效果,尤其会影响热反射玻璃的耐久性和物理耐用年限。

3、玻璃不得与金属构件直接接触,玻璃四周与构件凹槽底应保持一定空隙。明框玻璃幕墙的玻璃与构件槽口的配合尺寸,应符合设计及规范的要求,玻璃嵌入量不得小于15毫米。每块玻璃下部应设置不少于2块弹性定位垫块;垫块的宽度与槽口宽度相同,长度不应小于100毫米,厚度不应小于5毫米。玻璃左右两边与构件槽底的空隙宜保持一致,能使玻璃在建筑变形及温度变形时,在胶垫的夹持下竖向和水平向滑动而消除变形对玻璃的影响。

4、玻璃四周橡胶条应按规定型号选用,镶嵌应平整、密实,橡胶条长度宜比边框内槽口长出1.5%~2.0%,其断口应留在四角;斜面断开后应拼成预定的设计角度,并应使用胶粘剂粘结牢固后嵌入槽内。

5、明框幕墙不得采用自攻螺钉固定承受水平荷载的玻璃压条;压条的固定方式、固定点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隐框幕墙的玻璃板组件必须安装牢固,固定点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宜大于300毫米,不得采用自攻螺钉固定玻璃板块。隐框玻璃板块下部应设置支承玻璃的托板,其厚度不应小于2毫米。隐框玻璃板块安装后,幕墙平面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2.5毫米,相邻两玻璃之间的接缝高低差不应大于1毫米。

7、玻璃幕墙四周与主体结构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防火保温材料填塞。水泥砂浆不得与铝合金型材直接接触,不得采用干硬性材料填塞。内外表面应采用密封胶连接封闭,接缝应严密不漏水。幕墙转角、上下、左右侧边、封口及与周边主体结构的连接构造,要保证其连接牢固、密封和防水等要求,一般应有大样图,以便按需要加工特殊的金属构件。

8、幕墙所采用的金属装饰压(盖)板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应平整,色彩应一致,不得有肉眼观察可见的变形、波纹和凹凸不平,接缝应均匀严密。明框外露框料或压板应横平竖直,线条通顺,应满足设计要求。

9、隐框幕墙玻璃的拼缝质量,应符合隐框玻璃的拼缝质量标准。

10、在幕墙安装施工到一定高度时,应分层进行抗雨水渗漏性检查,以便及时修补,并保证幕墙安装质量的中间控制。

(五)全玻璃幕墙的玻璃安装

    玻璃肋胶接式全玻璃幕墙及点支承玻璃幕墙的安装,应注意下述要点:

    1、幕墙玻璃与主体结构连接处,应嵌入安装槽口内;玻璃与槽口的配合尺寸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其嵌入深度不应小于18毫米。

    2、玻璃与槽口间的空隙应设置支承垫块和定位垫块,其材质、规格、数量和位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不得用硬性材料填充固定。

    3、玻璃肋的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玻璃结构密封胶的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嵌填平顺、密实、无气泡、不渗漏。

    4、单片玻璃高度大于4米时,应使用吊夹或采用点支承方式使玻璃悬挂。

    5、点支承比幕墙应采用钢化玻璃,不得使用普通浮法玻璃。玻璃开孔的中心位置距离边缘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小于100毫米。

    6、点支承玻璃幕墙支承装置安装的标高偏差不应大于3毫米,其中心线的水平偏差不应大于3毫米。相邻两支承装置中心线间距偏差不应大于2毫米。支承装置与玻璃连接件的结合面水平偏差应在调节范围内,且不应大于10毫米。

   (六)耐候硅酮密封胶的施工

1、耐候硅酮密封胶的施工厚度与宽度之比,一般应为1:2,根据密封胶宽度计算(胶缝的宽度同建筑物的层间位移和胶完全固化后的变位承受能力有关),其施工厚度不能小于3.5毫米,但应控制在4.5毫米以下。注胶太薄时对保证密封质量和防止雨水渗漏不利,同时对铝合金因热胀冷缩产生的拉应力也不利;但若注胶厚度过大,当胶受到拉应力时易被拉断破坏,致使密封和防渗漏失效。

2、较深的密封槽口底部,可用聚乙烯发泡垫杆填塞,以保证耐候硅酮密封胶的设计施工位置。较浅的槽口底部或其他注胶缝隙底部,可先垫入无粘结胶带。应形成耐候硅酮密封胶的两面粘结,不要三面粘结,否则胶在手拉时容易被撕裂而失去密封作用。

(七)幕墙开启部位的安装

1、开启窗、外开门应固定牢固,附件齐全,安装位置正确;窗、门框固定螺丝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应大于300毫米,与端部距离不应大于180毫米;开启窗的开启角度不宜大于30o,开启距离不宜大于300毫米;外开门应安装限位器或闭门器。

2、窗、门扇应开启灵活,端正美观,开启方向、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窗、门扇关闭应严密,间隙均匀,关闭后四周密封条均处于压缩状态。密封条接头应完好、整齐。

3、窗、门框的所有型材拼缝和螺钉孔宜注耐候胶密封,外表整齐美观。除不锈钢材料外,所有附件和固定件均应作防腐处理。

三、幕墙保护和施工安全

(一)幕墙保护与清洗

1、玻璃幕墙构件、玻璃和密封等,应采取保护措施,不得使其发生变形、变色和排水管堵塞等现象。

2、施工中给幕墙及构件表面造成影响的粘附物,应及时清理干净,避免凝固后再清除时划伤幕墙构件表面的装饰面。

3、幕墙交工前应从上到下进行清洗,所用清洁剂有玻璃清洗剂和铝合金清洗剂之分,不能错用,清洗幕墙时应将二者隔离。清洁材料应先做检验,证明对金属型材和玻璃无腐蚀作用后方能使用。

(二)幕墙保养与维修

1、玻璃幕墙工程验收交工后,使用单位应及时制订幕墙的保养、维修计划和制度。

2、玻璃幕墙的保养,应根据幕墙面积灰污染程度确定清洗幕墙的次数与周期,每年至少清洗一次。清洗幕墙的机械设备(擦窗机和吊篮等)应操作方便,防止擦伤幕墙面。

3、玻璃幕墙的检查和维修,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发现螺丝松动应拧紧或焊牢;发现连接件锈蚀应除锈补漆。

(2)发现玻璃松动、破损,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3)发现密封胶和密封条脱落或损坏,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4)发现幕墙构件及连接件损坏,或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松动或脱落,应及时更换或采取措施加固修复。

(5)定期检查幕墙排水系统,当发现堵塞应及时疏通。

(6)当五金件有脱落、损坏或功能障碍时,应进行更换和修复。

(7)当遇台风、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时,灾后应对幕墙进行全面检查,视损坏程度进行维修加固。

4、玻璃幕墙在正常使用时,每隔五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玻璃、密封胶、结构硅酮密封胶等,应在其不利的位置进行检查。

5、玻璃幕墙的检查、保养和维修,必须是在天气、设备及高处作业等条件具备并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三)幕墙施工安全措施

1、安装玻璃幕墙采用的施工机具,在使用前应经过严格检验。手电钻、电动螺丝刀、射钉枪等电动工具,应作绝缘电压试验;手持式玻璃吸盘和玻璃吸盘安装机,应进行吸附重量和吸附持续时间试验。

2、施工人员应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工具袋等。

3、在高层玻璃幕墙安装与上部结构施工交叉作业时,结构施工层下方应架设防护网;在离地面3米高处,应搭设挑出6 米的水平安全网。

4、现场焊接时,应在焊接下方设置接火斗。

 

第五节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33—2001《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规范了民用建筑的金属与天然石材幕墙的工程设计、构件制作、安装施工及其工程验收。

    该规范所定义的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系指建筑高度≤150米的民用建筑金属幕墙工程,建筑高度≤100米、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的民用建筑石材幕墙工程。由于天然石材的材质均匀性较差,弯曲强度离散性大,属于脆性材料,在生成、开采、加工过程中难免产生一些轻微的内伤而又很难被发现;石材在幕墙工程中虽然不承担主体结构的荷载,但必须要承受自重、风、地震和温度等荷载及作用的影响。我国是多地震国家,设防烈度6度以上地区占国土面积>70%,绝大多数的大、中城市都要求考虑抗震设防,由于石材幕墙板的每平方米重量一般在70㎏以上而对抗震不利,故提出石材幕墙的适用范围较石材幕墙有所放宽。应对其工程设计、制作和安装施工的全过程实行质量监控;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制作和安装施工企业,应制订内部质量控制标准。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材料可概括为骨架材料、板材、密封填缝材料及结构粘结材料四大类型,由于生产厂家不同及其产品质量或有差别,故应首先确定工程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质量指标。对于少量暂时尚无国标或行业标准的材料,可按国外先进国家同类产品标准的要求。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所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应有出厂合格证;材料的物理力学及耐候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耐候密封胶,必须有与所接触材料的相容性试验报告;所有橡胶条应有成分化验报告和保质年限证书;当石材含有放射性物质时,应符合现行的行业标准JC518《天然石材产品放射性防护分类控制标准》的规定;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所用的低发泡间隔双面胶带,应符合现行的行业标准JCJ102《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一、幕墙石材

(一)幕墙石材的选用

1、石材板质;幕墙石材宜采用火成岩,即花岗岩。因花岗岩的主要结构物质是长石和石英,其质地坚硬,耐酸碱、耐腐蚀、耐高温、耐日晒雨淋、耐冰冻及耐磨性好等特点,故而较适宜使用作建筑物的外饰面。

2、板材厚度:幕墙石材的常用厚度为25~30毫米。为满足强度计算的要求,幕墙石板的厚度最薄不得小于25毫米。

    火烧石板的厚度应比抛光石板的厚度尺寸大于3毫米。石材经火烧加工后,在板材表面形成细小的不均匀麻坑效果而影响了板材厚度,同时也影响了板材的强度,故规定在设计计算强度时,对同厚度火烧板一般需要按减薄3毫米进行。

(二)板材表面处理

    石材的表面处理方法,应根据环境和用途决定。其表面应采用机械加工,加工后的表面应用高压水冲洗或用水和刷子清理。

    严禁用溶剂型的化学清洁剂清洗石材。因石材是多孔的天然材料,一旦使用溶剂型的化学清洁剂就会有残余的化学成分留在微孔内,与工程密封材料及粘结材料会起化学反应而造成饰面污染后果。

(三) 技术要求

1、 吸水率:幕墙石材的吸水率,应小于0.8%。

2、 弯曲强度:花岗岩板材的弯曲强度应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确定,其弯曲强度不应小于8.0Mpa。

3、 技术性能标准:幕墙石材的技术要求和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1) 石材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行业标准JC204《天然花岗石荒料》、JC205《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的规定。

(2) 石材的主要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GB9966.1《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干燥、水饱和、冻融循环后压缩强度试验方法》;

GB9966.2《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弯曲强度试验方法》;

GB9966.3《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体积密度、真密度、真气孔率、吸水率试验方法》;

GB9966.5《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耐磨性试验方法》;

GB9966.6《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酸碱性试验方法》;

二、金属材料

(一)不锈钢材

1、技术要求:幕墙采用的不锈钢材料,宜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材(GB4239的8、9奥氏体不锈钢材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硬度等物理力学性能均优于铁素体和马氏体等不锈钢材)。其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GB/T3280《不锈钢冷轧钢板》;

    GB/T1220《不锈钢棒》;

GB/T4226《不锈钢冷加工钢棒》;

GB/T4239《不锈钢和耐热钢冷轧带钢》;

GB/T4237《不锈钢热轧钢板》;

GB/T4232《冷顶锻用不锈钢丝》;

GB/T1184《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

2、性能试验:幕墙用不锈钢材的主要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GB/T232《金属弯曲试验方法》、GB/T228《金属拉伸试验方法》的规定。

(二)普通钢材

1、钢材选用:钢结构幕墙高度超过40米时,钢构件宜采用高耐候结构钢,并应在其表面涂刷防腐涂料。耐候结构钢的氧化膜比较致密,性能较为稳定,在同样渗水(包括“酸雨”中的酸性水)条件下,氧化膜不宜发生反应生锈【Fe(OH)3】,从而外层涂料也不宜脱落,能够保护钢的基本不受腐蚀。表面处理可采用热喷复合涂层,表面为氯化橡胶涂料。

    当钢构件采用冷弯薄壁型钢时,除应符合GBJ18《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外,其壁厚不得小于3.5毫米,强度应按实际工程验算。

   2、技术要求:幕墙采用的普通钢材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GB/T700《碳素结构钢》;

GB/T699《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3077《合金结构钢》;

GB/T1591《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912《碳素结构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及钢带》;

GB/T3274《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及钢带》;

   GB/T6728《结构用冷弯空心型钢尺寸、外型、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3094《冷拔无缝异型钢管》;

 GB/T4171《高耐候结构钢》;

   GB/T4172《焊接结构用耐候钢》。

3、性能试验:幕墙用普通钢材主要性能的试验方法,与上述不锈钢材的金属弯曲及拉伸试验方法所执行的国家标准相同。

(三)铝合金材料

1、铝合金型材:幕墙采用的铝合金型材,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GB/T5237.1《铝合金建筑型材》中有关高精级的规定;铝合金的表面处理层厚度和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5237.2~5237.5《铝合金建筑型材》的有关规定。

2、铝合金板材:幕墙采用的铝合金板材的表面处理层厚度及材质,应符合行业标准JC3035《建筑幕墙》的有关规定。应根据幕墙面积、使用年限及性能要求,分别选用铝合金单板(简称单层铝板)、铝塑复合板、铝合金蜂窝板(简称蜂窝铝板);板材产品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设计的要求,并应有出场合格证。

3、板材表面的氟碳树脂处理:根据防腐、装饰及建筑物耐久年限的要求,对铝合金板材(单层板材、铝塑复合板、蜂窝铝板)表面进行氟碳树脂处理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氟碳树脂含量不应低于75%;海边及严重酸雨地区,可采用3道或4道氟碳树脂涂层,其厚度应大于40μm;其他地区,可采用2道氟碳树脂涂层,其厚度应大于25μm。

(2)氟碳树脂涂层应无气泡、裂纹、剥落等现象。

4、单层铝板要求:幕墙用单层铝板的厚度,不应小于2.5mm;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GB/T3880《铝及铝合金轧制板材》;

GB/T16474《变形铝及铝合金牌号表示方法》;

GB/T16475《变形铝及铝合金状态代号》。

5、铝塑复合板要求:铝塑复合板应符合以下要求。

(1)铝塑复合板的上下两层铝合金板的厚度,均应为0.5mm,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17748《铝塑复合板》规定的外墙板的技术要求;铝合金板与夹芯层的剥离强度标准值应大于7N/mm.

(2) 幕墙选用普通型聚乙烯铝塑复合板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GB500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6、蜂窝铝板要求:幕墙用蜂窝铝板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根据幕墙的使用功能和耐久年限的要求,分别选用厚度为10mm、12mm、15mm、20mm和25mm的蜂窝铝板。

(2)厚度为10mm的蜂窝铝板,应由1mm厚的正面铝合金板0.5~0.8mm厚的背面铝合金板及铝蜂窝粘结而成;厚度>10mm的蜂窝铝板,其正、背面铝合金板厚度均应为1mm。

三、建筑密封材料

幕墙采用的橡胶制品,宜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密封胶条应为挤出成型,橡胶块应为压膜成型。所用硅酮耐候密封胶和硅酮结构密封胶,均应是中性制品,并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一)密封胶条

1、技术要求:密封胶条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GB5576《橡胶与乳液命名》;

GB10711《建筑橡胶密封垫预成型实心硫化的结构密封垫用材料规范》;

GB/T5574《工业用橡胶板》;

JC485《建筑窗用弹性密封剂》;

JC486《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剂》。

2、性能试验:密封胶条主要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GB/T529《硫化橡胶或热塑橡胶撕裂强度的测定》;

GB/T531《硫化橡胶邵尔A硬度试验方法》;

GB/T533《硫化橡胶密度的测定》。

(二)硅酮耐候密封胶

幕墙应采用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其性能应符合表8.5-1的规定。

硅酮耐候密封胶的性能                表

项       目

性       能

金属幕墙用

石材幕墙用

表干时间

1~1.5h

流淌性

无流淌

≤1.0mm

初期固化时间

3d

4d

完全固化时间

(相对湿度≥50%,温度25±2oC)

7~14d

邵氏硬度

20~30

15~25

极限拉伸强度

0.11~0.14Mpa

≥1.79Mpa

断裂延伸率

≥300%

撕裂强度

3.8N/mm

施工温度

5~48OC

污染性

无污染

固化后的变位承受能力

25%≤δ≤50%

δ≥50%

有效期

9~12个月

(三)硅酮结构密封胶

幕墙构造中用于各种板材与金属构架、板材与板材的受力粘结材料,应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硅酮结构密封胶有单组分和双组分,其性能应符合下表的规定。注意下述强制性条文:

硅酮结构密封胶的性能  表

项  目

技术性能

中性双组分

中性单组分

有效期

9个月

9~12个月

施工温度

10~30OC

5~48 OC

使用温度

-48~88 OC

操作时间

≤30min

表干时间

≤3h

初步固化时间(25 OC)

7d

完全固化时间

14~21d

邵氏硬度

35~45度

粘结拉伸强度(H型试件)

≥0.7N/mm2

延伸率(哑铃型)

≥100%

粘结破坏(H型试件)

不允许

内聚力9母材)破坏率

100%

剥离强度(与玻璃、铝)

5.6~8.7N/mm(单组分)

撕裂强度(B模)

4.7N/mm

抗臭氧及紫外线拉伸强度

不变

污染和变色

无污染、无变色

耐热性

150 OC

热失重

≤10%

流淌性

≤2.5 mm

冷变形(蠕变)

不明显

外观

无龟裂、无变色

完全固化后的变位承受能力

12.5%≤δ≤50%

    同一幕墙工程应采用同一品牌的单组分或双组分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并应有保质年限的质量证书。用于石材幕墙的硅酮结构密封胶还应有证明无污染的试验报告。

    同一幕墙工程应采用同一品牌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耐候密封胶配套使用。

四、幕墙性能与构造

金属与石材幕墙的设计要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建筑立面要求和技术经济能力,选择金属或石材幕墙的立面构成、结构型式和材料品质。幕墙的色调、构图和线型等,应与建筑物立面其它部位相协调;幕墙设计应保障幕墙维护和清洗方便与安全。

石材幕墙中的单块石板面的面积,不宜大于1.5㎡。

(一)幕墙性能

幕墙性能应包括风压变形性能、雨水渗漏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平面内变形性能、保温性能、隔声性能及耐撞击性能,共有7个方面的项目(由设计经计算确定)。

1、性能等级:幕墙的性能等级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地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建筑物的高度、体型及周围环境进行确定。

2、幕墙构造:幕墙构造的立柱与横梁在风荷载标准作用下,钢型材的相对挠度不应大于l/300(l为立柱或横梁两支点的跨度),绝对挠度不应大于15㎜;铝合金型材的相对挠度不应大于l/180,绝对挠度不应大于20㎜。

3、风荷载与雨水渗漏:幕墙在风荷载标准值除以阵风系数后的风荷载值作用下,不应发生雨水渗漏。其雨水渗漏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热工性能:有热工性能要求时,幕墙的空气渗透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平面内变形性能:幕墙的平面内变形性能,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平面内变形性能可用建筑物的层面相对位移值表示;在设计允许的相对位移范围内,幕墙不应损坏。

(2) 平面内变形性能应按主体结构弹性层间位移值的3倍进行设计。

(二)幕墙构造

1、防雨水渗漏:幕墙的防雨水渗漏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幕墙构造:幕墙构架的立柱与横梁的截面形式,宜按等压原理设计,即通过各种渠道使水能进能出。只要有水、缝、压力差的存在,就会有水的渗漏问题,应采取切实措施。

(2) 排水装置:单元幕墙或明框幕墙应有泄水孔。有霜冻的地区,应采用室内排水装置;无霜冻地区的排水装置可设在室外,但应有防风装置。石材幕墙的外表面,不宜有排水管。

(3) 密封设计:采用无硅酮耐候密封胶设计时,必须有可靠的防风雨措施。

2、不同金属材料接触处的处理:幕墙中不同的金属材料接触处,除不锈钢外,均应设置耐热的环氧树脂玻璃纤维布或尼龙垫片。

3、幕墙及结构变形缝:幕墙的钢框架结构,应设温度变形缝,以适应幕墙骨架系统的热胀冷缩。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大多采用钢骨架,伸缩缝一般为两层一个接头,接头布置可根据需要而定,使之处于合理的受力状态。

对于主体结构的抗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等部位的幕墙设计,应保证建筑外墙面的功能性和完整性。

4、幕墙保温:幕墙的保温材料可与金属板、石板结合在一起,但应与主体结构外表面有50mm以上的空气层(或称通气层)。

5、安全与维修:上下用钢销支承的石材幕墙,应在石板的两个侧面或在石板背面中心区另采取安全措施,并应考虑维修方便。钢销的安全度比较低,但它是国内外干挂石材较多采用的安装方法,为增强其安全性,可在石材的背面增加螺栓、挂钩或铜丝、不锈钢丝用环氧树脂予以锚固同主体结构捆扎在一起。

钢销式石材幕墙可在非抗震设计或6度、7度抗震设计幕墙中应用,幕墙高度不宜大于20m,单块石板面积不宜大于1.0㎡。钢销(或称不锈钢针、不锈钢销)的连接板(即前述销针式干挂石板的不锈钢“舌板”连接件)截面尺寸不宜小于40mm×4mm。

上下通槽式或上下短槽式的石材幕墙,均宜有安全措施,并应考虑维修方便。

小单元幕墙的每一块金属板构件、石板构件都应是独立的,且应安装和拆卸方便,同时不应影响上下、左右的构件。

单元幕墙的连接处、吊挂处,其铝合金型材的厚度均应通过计算确定,且不得小于5mm.

6、幕墙的防火:金属与石材幕墙的防火除应符合上述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设防火隔层:防火层应采取隔离措施,即是在楼层之间设一道防火隔层(并非是指布置于幕墙板后面的“保温层”),并应根据防火材料的耐火极限决定防火层的厚度和宽度,且应在楼板处形成防火带。

(2)防火隔层的包覆:幕墙的防火层隔板须用钢板包覆,必须采用经防腐处理且厚度不小于1.5mmd的耐热钢板,不得采用铝板,更不允许用铝塑复合板,因为后两种材料起不到防火作用。

(3)防火层的密封材料:防火层的密封材料应采用防火密封胶;防火密封胶应有法定检测机构的防火检验报告。

7、幕墙的防雷:金属与石材幕墙的防雷设计应符合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其防雷装置设计及安装应经建筑设计单位认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雷装置:在幕墙结构中应自上而下地安装防雷装置,并应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2)导线连接:导线应在材料表面的保护膜除掉部位进行连接。

五、幕墙加工制作

(一)一般规定

1、现场实测:幕墙在制作前,应对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图进行核对,并应对已建的建筑物进行复测,按实测结果调整幕墙图纸中的偏差,经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组装。

2、加工条件:金属与石材幕墙的加工制作应符合下列条件。

(1) 设备及机具准备:加工幕墙构件所使用的设备、机具应保证幕墙构件加工精度的要求,对量具应进行计量检定。

(2) 硅酮胶的使用: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固定幕墙构件时,注胶工作应在温度15~30 OC、相对湿度50%以上,且应在洁净、通风的室内进行;施胶的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石材时,结构胶不应长期处于受力状态。

    当石材幕墙使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耐候密封胶时,应待石材清洗干净并完全干燥后方可施胶操作。

(二)幕墙构件加工制作

金属与石材幕墙的金属构件加工制作精度要求,构件铣槽、铣豁、铣樵夫,以及构件装配尺寸允许偏差等规定,与玻璃幕墙金属构件的加工制作基本相同。

(三)石板加工

1、石板加工质量:幕墙的石板加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石板连接部位应无崩坏、暗裂等缺陷;其他部位崩边不大于5mm×20mm,或缺角不大于20mm时可修补使用,但每层修补的石板块数不应大于2%,且宜用于立面不明显部位。

(2)石板的长度、宽度、厚度、直角、异型角、半圆弧形状、异性材及花纹图案造型、板块的外形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石板外表面的色泽,应符合设计要求;花纹图案应按样板检查;石板四周不得有明显色差。

(4)火烧板应按样板检查其火烧后的均匀程度,不得有暗裂、崩裂缺陷。

(5)石板的编号应同设计一致,不得因加工造成幕墙板块编号混乱。

(6)石块应结合其组合方式,在确定工程中使用的基本形式后进行加工。

(7)石板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行业标准JC205《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的有关规定中一等品要求。

2、钢销式安装的石板加工:钢销式安装的石板加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不锈钢销的孔位,应根据石板的大小而定。孔位距离板端不得小于石板厚度的3倍,也不得大于180mm;不锈钢销间距不宜大于600mm;边长不大于1.0m时,每边应设2个钢销,边长大于1.0m时应采用复合连接(配合其它方法安装)。

(2)石板的钢销孔,其深度宜为22~33mm;孔的直径宜为7mm或8mm,不锈钢销直径宜为5mm或6mm,不锈钢销的长度宜为20~30mm。

(3)石板的钢销孔处,不得有损坏或崩裂现象;孔径内应光滑、洁净。

3、通槽式安装的石板加工;通槽式安装的石板加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石板的通槽宽度宜为6mm或7mm,不锈钢支撑板厚度不宜小于3.0mm,铝合金支撑板厚度不宜小于4.0mm。

(2)石板开槽后不得有损坏或崩裂现象;槽后应打磨成45o倒角;槽内应光滑、洁净。

4、短槽式安装的石板加工:短槽式安装的石板加工应符合下述规定。

(1)每块石板的上下边应各开2个短平槽,短平槽长度不应小于100mm,在有效长度内槽深度不宜小于15mm;开槽宽度宜为6mm或7mm;不锈钢支撑板厚度不宜小于3.0mm,铝合金支撑板厚度不宜小于4.0mm。弧形槽的有效长度,不应小于80mm。

(2)两短槽边距石板两端部的距离,不应小于石板厚度的3倍,且不应小于85mm,也不应大于180mm。

(3)石板开槽后不得有损坏或崩裂现象;槽口应打磨成45o倒角;槽内应光滑、洁净。

5、转角构件的加工组装:石板幕墙的转角宜采用不锈钢支撑件或铝合金型材专用件组装,并应符合下述规定。

(1)当采用不锈钢支撑件组装时,不锈钢支撑件的厚度不应小于3mm。

(2)当采用铝合金型材专用件组装时,铝合金型材壁厚不应小于4.5mm,连接部位的型材壁厚不应小于5mm。

6、单元石板幕墙的加工组装:单元石板幕墙的加工组装应符合下述规定:

(1)有防火要求的全石板幕墙单元,应将石板、防火板及防火材料按设计要求组装在铝合金框上。

(2)有可视部分的混合幕墙单元,应将玻璃板、石板、防火板及防火材料按设计要求组装在铝合金框上。

(3)幕墙单元内石板之间可采用铝合金T型连接件连接,T型连接件的厚度应根据石板的尺寸及重量经计算后确定,其最小厚度不应4.0mm。

(4)幕墙单元内,边部石板与金属框架的连接,可采用铝合金L型连接件,其厚度应根据石板的尺寸及重量经计算后确定,其最小厚度不应小于4.0mm。

7、清洗、粘结及存放:按以下规定。

(1)石板经切割或开槽等加工工序后,均应将石屑用水冲洗干净;石板与不锈钢挂件(扣件、销针及板销等插入石板孔槽的部位)间应采用环氧树脂型石材专用结构胶进行粘结。

(2)已加工好的石板,应采用立式存放于通风良好的仓库内,板块立放的角度不应小于85o

(四) 金属板加工

1、金属板材及其加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金属板的品种、规格及色泽应符合设计要求;铝合金板材表面的氟碳树脂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金属板材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下的规定。

金属板材加工允许偏差(mm)表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边长

≤2000

±2.0

>2000

±2.5

对边尺寸

≤2000

≤2.5

>2000

≤3.0

对角线长度

≤2000

2.5

>2000

3.0

折弯高度

≤1.0

平面度

≤2/1000

孔的中心距

±1.5

2、单层铝板的加工:单层铝板的加工应符合下述规定。

(1)单层铝板折弯加工时,折弯外圆弧半径不应小于板厚的1.5倍,以确保折弯处铝板的强度不受影响。

(2)单层铝板加劲肋的固定,可以采用电栓钉(即采用焊接种植螺栓的方法),但应确保铝板外表面不变形、不褪色,且固定牢固。

(3)单层铝板的固定耳子(安装挂耳)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耳子可采用焊接、铆接或在铝板上直接冲压而成,应位置准确,调整方便,固定牢固。

(4)单层铝板构件四周边应采用铆接、螺栓或胶粘与机械连接相结合的形式固定,应做到构件刚性好并固定牢固。

3、铝塑复合板的加工:铝塑复合板的加工应符合下述规定。

(1)在切割铝塑复合板内层铝板和聚乙烯塑料时,应保留不小于0.3mm厚的聚乙烯塑料,并不得划伤外层铝板的内表面。

(2)打孔、切口等外露的聚乙烯塑料及角缝,应采用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密封。

(3)在加工过程中铝塑复合板严禁与水接触。

4、蜂窝铝板的加工:蜂窝铝板的加工应符合下述规定。

(1)应根据组装要求决定切口的尺寸和形状,在切除铝芯时不得划伤蜂窝铝板外层铝板的内表面;在各部位外层铝板上,应保留0.3~0.5mm的铝芯。

(2)直角构件的加工,折角应弯成圆弧状,角缝应采用硅酮耐候密封胶密封。

(3)大圆弧角构件的加工,圆弧部位应填充防火材料。

(4)边缘的加工,应将外层铝板折合180o,并将铝芯包封。

5、幕墙的吊挂件、安装件:金属幕墙的吊挂件、安装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单元金属幕墙使用的吊挂件、支撑件,宜采用铝合金或不锈钢件,并应具备可调整范围。

(2)单元幕墙的吊挂件与预埋件的连接,应采用穿透螺栓。

(3)铝合金立柱的连接部位的局部壁厚,不得小于5mm。

6、女儿墙盖顶处理:金属幕墙的女儿墙部位,应用单层铝板或不锈钢板加工成向内倾斜的盖顶。

(五)幕墙构件检验

1、金属与石材幕墙构件应按同一种类构件的5%进行臭氧检查,且每种构件不得少于5件。当有一个构件抽检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应加倍臭氧复验,全部合格后方可出厂。

2、构件出厂时,应附有构件合格证书。

六、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施工

(一)施工准备

1、一般规定:安装金属与石材幕墙,应在主体工程验收后进行。

(1)金属与石材幕墙的构件和附件的材料品种、规格、色泽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金属与石材幕墙的安装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应包括:工程进度计划,搬运、起重方法,测量方法,安装方法,安装顺序,检查验收和安全措施等项内容。

2、预埋件设置:金属、石材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由锚板和对称配置的直锚筋所组成),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埋没。预埋件应牢固,位置准确,预埋件的位置误差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复查。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预埋件的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预埋件的位置差不应大于20mm。

对于未设预埋件、预埋件漏放、预埋件偏离设计位置太远、设计变更或是旧建筑加装幕墙等情况而采用锚固螺栓(膨胀螺栓或化学螺栓)时,应注意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质量可靠的品牌,有检验证书、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

(2)用于立柱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后加螺栓,每处不少于2个,直径不小于10mm,长度不小于110mm。螺栓应为不锈钢或热镀锌碳素钢产品。

(3)必须进行现场拉拔试验,有试验合格报告书。

(4)优先设计成螺栓受剪的节点形式。

(5)螺栓承载力不得超过厂家规定的承载力,并要按厂家规定的方法进行计算。

3、连接件:连接件应由设计进行承载力计算。受力的铆钉或螺栓,每处不得少于2个。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强度,应大于连接件本身承载力设计值。与连接件直接连接的主体结构,其承载力应大于连接件承载力;与幕墙立柱相连的主体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连接件的螺栓、焊缝强度和局部承压计算,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GBJ17《钢结构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4、构件准备:构件搬运及吊装时,不得碰撞、损坏和污染;贮存时应依照安装顺序排列放置,放置架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在室外贮存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构件安装前应检查制造合格证,不合格的构件不得安装。

(二)幕墙安装施工

1、施工测量:幕墙的安装施工测量应与主体结构的测量配合,其误差应及时调整。

2、幕墙立柱安装:幕墙立柱通常应直接与建筑主体结构的预埋件连接,以保持幕墙的承载力和侧向稳定性。有时由于主体结构平面的复杂性而使幕墙立柱不能直接与之连接,需在幕墙立柱和主体结构之间设置连接桁架和钢伸臂,钢桁架或钢伸臂与主体结构应有可靠连接;幕墙构件与钢结构的连接应由设计者按GBJ17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确定。

幕墙立柱一般根据施工及运输条件,可以是一层楼高为一根,也可用长度达7.5~10m左右为一根,接头应有一定空隙,采用套筒连接法,以适应和消除建筑挠度变形的影响。

金属与石材幕墙立柱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立柱安装标高偏差不应大于3mm,轴线前后偏差不应大于2mm,左右偏差不应大于3mm。

(2) 相邻两根立柱安装标高偏差不应大于3mm,同层立柱的最大标高偏差不应大于5mm,

相邻两根立柱的距离偏差不应大于2mm。

3、幕墙横梁安装:幕墙横梁一般为水平构件,分段在立柱间嵌入连接。横梁两端与立柱尽可能采用螺栓连接,连接处应用弹性密封垫(橡胶垫),应有10%~20%的压缩性,以适应和消除横向温度变形的影响。

金属与石材幕墙横梁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将横梁两端的连接件及垫片安装在立柱的预定位置,并应安装牢固,其接缝应严密。

(2)相邻两根横梁的水平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mm。

同层标高偏差——当一幅幕墙宽度≤35m时,不应大于5mm;当一幅幕墙宽度>35m时,不应大于7mm。

4、幕墙板安装:幕墙金属板、石板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对横竖连接件进行检查、测量、调整。

(2)金属板、石板安装时,左右、上下的偏差不应大于1.5mm。

(3)金属板、石板空缝安装时,必须有防水措施,并应有符合设计要求的排水出口。

(4)填充硅酮耐候密封胶时,金属板、石板缝的宽度、厚度应根据硅酮耐候密封胶的技术参数,经计算后确定。

5、允许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幕墙的竖向和横向板材的组装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   目

尺寸范围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相邻两竖向板材间距尺寸(固定端头)

±2.0

钢卷尺

两块相邻的石板、金属板

±1.5

靠尺

相邻两横向板材的间距尺寸

间距小于或等于2000时

间距大于2000时

±1.5

±2.0

钢卷尺

分格对角线差

对角线长小于或等于2000时

对角线长大于2000时

≤3.0

≤3.5

钢卷尺或伸缩尺

相邻两横向板材的水平标高差

≤2

钢卷尺或水平仪

横向板材水平度

构件长小于或等于2000时

构件长大于2000时

≤2

≤3

水平仪或水平尺

竖向板材直线度

2.5

2m靠尺及钢板尺

石板下连接托板水平夹角允许向上倾斜,不准向下倾斜

+2.0度

0

塞规

石板上连接托板水平夹角允许向下倾斜

0

-2.0度

(2)幕墙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幕墙安装允许偏差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竖缝及墙面垂直度

幕墙高度H(m)

≤10

 

激光经纬仪或经纬仪

H≤30

60≤H>30

≤15

90≤H>60

≤20

H>90

≤25

幕墙平面度

 

≤2.5

2m靠尺、钢板尺

竖缝直线度

 

≤2.5

2m靠尺、钢板尺

横缝直线度

 

≤2.5

2m靠尺、钢板尺

缝宽度(与设计值比较)

 

±2

卡尺

两相邻面板之间接缝高低差

 

≤1.0

深度尺

(3)单元幕墙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单元幕墙安装允许偏差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同层单元组建标高

宽度小于或等于35m

≤3.0

激光经纬仪或经纬仪

相邻两组件面板表面高低差

≤1.0

深度尺

两组件对插件接缝搭接长度(与设计值比)

±1.0

卡尺

两组件对的插件距槽底距离(与设计值比)

±1.0

卡尺

注:单元幕墙系指由金属构架、各种板材组装成一层楼高单元板块的建筑幕墙。

6、雨水渗漏检验:幕墙安装过程中,宜进行接缝部位的雨水渗漏检验。一般是在幕墙安装两个层高,以20m长度作为一个试验段,在嵌缝密封后,并在接缝部位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水处理后,即进行渗漏性试验。

采用压力喷射水,水头垂直于墙面,沿幕墙面的接缝前后缓缓移动,每处喷射时间约为5min(水压应根据条件而定),于幕墙内侧检查是否漏水;经检查无问题后方可砌筑内墙。

7、施工项目验收:幕墙安装施工应对下列项目进行验收。

(1)建筑主体结构与幕墙立柱、幕墙立柱与横梁的连接节点及防腐处理。

(2)幕墙的防火、保温安装。

(3)幕墙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阴阳缝的安装。

(4)幕墙的防雷节点的安装。

(5)幕墙的封口安装。

 

第六节  幕墙工程质量验收

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遵循现行国家标准GB50210

—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一、一般规定

(一)文件和记录检查

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幕墙工程的施工图、结构计算书、设计说明书及其他设计文件。

2、建筑设计单位对幕墙工程设计的确认文件。

3、幕墙工程所用各种材料、五金配件、构件及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幕墙工程所用硅酮结构胶的认定证书和抽查合格证明;进口硅酮结构胶的商检证;国家制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报告;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试验报告。

5、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

6、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报告。

7、打胶、养护环境的温度、湿度记录;双组分硅酮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

8、防雷装置测试记录。

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二)工程材料复验

幕墙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铝塑复合板的剥离程度。

2、石材的弯曲强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3、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石材用结构胶的粘结强度;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

(三)隐蔽工程验收

幕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构件的连接节点。

3、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

4、 幕墙防雷装置。

5、 幕墙防火构造。

(四)检验批划分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3、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构造、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五)检查数量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个检验批每100㎡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少于10㎡。

2、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工程,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和工艺特点,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六)其他规定条文

下述各项规定的第2条、第7条、第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幕墙及其连接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相对于主体结构的位移能力。幕墙构架立柱的连接金属角码与其他连接件应采用螺栓连接,并应有防松动措施。

2、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GB16776《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3、立柱和横梁等主要受力构件,其截面受力部分的壁厚应经计算确定,且铝合金型材壁厚不应小于3.0㎜,钢型材壁厚不应小于3.5㎜。

4、隐框、半隐框幕墙构件中板材与金属框之间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结宽度,应分别计算风荷载标准值和板材自重标准作用下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结宽度,并取其较大值,且不得小于7.0㎜。

5、硅酮结构密封胶应打注饱满,并应在温度15~30oC、相对湿度50%以上、洁净的室内进行,不得在现场墙上打注。

6、幕墙的防火,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防火材料的耐火极限决定防火层的厚度和宽度,并应在楼板处形成防火带。

(2)防火层应采取隔离措施。防火层的衬板应采用经防腐处理且厚度不小于1.5㎜的钢板。不得采用铝板。

(3)防火层的密封材料,应采用防火密封胶。

(4)防火层与玻璃不应直接接触,一块玻璃不应跨两个防火分区。

7、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8、幕墙的金属框架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9、单元幕墙的连接处和吊挂件,其铝合金型材的壁厚应通过计算确定,且不得小于5.0㎜。

10、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应通过预埋件连接,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混凝土施工时埋入,预埋件的位置应准确。当没有条件采用预埋件联军诶时,应采用其他可靠的连接措施,并应通过试验确定其承载力。

11、立柱应采用螺栓与角码连接,螺栓直径应经过计算,并不应小于10mm。不同金属材料接触时,应采用绝缘垫片分隔。

12、幕墙的抗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等部位的处理,应保证缝的使用功能和饰面的完整性。

13、幕墙工程的设计应满足维护和清洁的要求。

二、玻璃幕墙工程质量验收

对于建筑高度不大于150m、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的隐框玻璃幕墙、半隐框玻璃幕墙、明框玻璃幕墙、全玻幕墙及点支承玻璃幕墙工程,其工程质量验收按下述规定。

(一)主控项目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验收的主控项目,见表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验收的主控项目

项次

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

1

玻璃幕墙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构件和组件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检查材料、构件、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的复验报告

2

玻璃幕墙的造型和立面分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尺量检查

3

玻璃幕墙使用的玻璃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幕墙应使用安全玻璃,玻璃的品种、规格、颜色、光学性能及安装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幕墙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0㎜;全玻幕墙肋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12mm;

③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明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聚硫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隐框和半隐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镀膜面应在中空玻璃的第2或第3面上;

④幕墙的夹层玻璃应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片干法加工合成的夹层玻璃;点支承玻璃幕墙夹层玻璃的夹层胶片(PVB)厚度不应小于0.76mm;

⑤钢化玻璃表面不得有损伤;8.0mm以下的钢化玻璃应进行引爆处理;

⑥所有幕墙玻璃均应尽心边缘处理。

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施工记录

4

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各种预埋件、连接件、紧固件必须安装牢固,其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5

各种连接件、紧固件的螺栓应有防松动措施;焊接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焊接规范的规定

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6

隐框或半隐框玻璃幕墙,每块玻璃下端应设置两个铝合金或不锈钢托条,其长度不应小于100mm,厚度不应小于2mm,托条外端应低于玻璃外表面2mm

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7

明框幕墙的玻璃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参:

①玻璃槽口与玻璃的配合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②玻璃与构件不得直接接触,玻璃四周与构件凹槽底部应保持一定的空隙,每块玻璃下部应至少放置2块宽度与槽口宽度相同、长度不小于100mm的弹性定位垫块;玻璃两边嵌入量及空隙应符合设计要求;

③玻璃四周橡胶条的材质、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镶嵌应平整,橡胶条长度应比边框内槽长1.5%~2.0%,橡胶条在转角处应斜面断开,并应用粘结剂粘结牢固后嵌入槽内

观察;检查施工几里路

8

高度超过4m的全玻幕墙应吊挂在主体结构上,吊夹具应符合设计要求;玻璃与玻璃、玻璃与玻璃肋之间的缝隙,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填嵌严密

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9

点支承玻璃幕墙应采用带万向头的活动不锈钢爪,其钢爪间的中心距离应大于250mm

观察;尺量检查

10

玻璃幕墙四周、玻璃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节点、各种变形缝、墙角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1

玻璃幕墙应无渗漏

在易渗漏部位进行淋水检查

12

玻璃幕墙结构胶和密封胶的打注应饱满、密实、连续、均匀、无气泡,宽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13

玻璃幕墙开启窗的配件应齐全,安装位置和开启方向、角度应正确;开启应灵活,关闭应严密

观察;手扳检查;

开启和关闭检查

14

玻璃幕墙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二)一般项目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验收的一般项目,见表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验收的一般项目

项次

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

1

玻璃幕墙表面应平整、洁净;整副玻璃的色泽应均匀一致;不得有污染和镀膜损坏

观察

2

每平方米玻璃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7-3的规定

3

一个分格铝合金型材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7-4的规定

4

明框玻璃幕墙的外露框或压条应横平竖直,颜色、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压条安装应牢固;单元玻璃幕墙的单元拼缝或隐框玻璃幕墙的分格玻璃拼缝应横平竖直、均匀一致

观察;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5

玻璃幕墙的密封胶缝应横平竖直、深浅一致、宽窄均匀、光滑顺直

观察;手摸检查

6

防火、保温材料填充应饱满、均匀,表面应密实、平整

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

玻璃幕墙隐蔽节点的遮封装修应牢固、整齐、美观

观察;手扳检查

8

明框玻璃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7-5的规定

9

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7-6的规定

 

每平方米玻璃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     表8.7-3

项次

项目

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

1

明显划伤和长度>100mm的轻微划伤

不允许

观察

2

长度≤100㎜的轻微划伤

≤8条

用钢尺检查

3

擦伤总面积

≤500mm2

用钢尺检查

 

 

一个分格铝合金型材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  表8.7-4

项次

项目

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

1

明显划伤和长度>100mm的轻微划伤

不允许

观察

2

长度≤100㎜的轻微划伤

≤2条

用钢尺检查

3

擦伤总面积

≤500mm2

用钢尺检查

 

明框玻璃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8.7-5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 验方 法

1

幕墙垂直度

幕墙高度≤30m

10

用经纬仪检查

30m<幕墙高度≤60m

15

60m<幕墙高度≤90m

20

幕墙高度>90m

25

2

幕墙水平度

幕墙幅度≤35m

5

用水平仪检查

幕墙幅度>35m

7

3

构件直线度

2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4

构件水平度

构件长度≤2m

2

用水平仪检查

构件长度>2m

3

5

相邻构件

1

用钢直尺检查

6

分格框对角线

长度差

对角线≤2m

3

用钢尺检查

对角线>2m

4

 

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8.7-6

项 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 验 方 法

1

幕墙垂直度

幕墙高度≤30m

10

用经纬仪检查

30m<幕墙高度≤60m

15

60m<幕墙高度≤90m

20

幕墙高度>90m

25

2

幕墙水平度

层高≤3m

3

用水平仪检查

层高>3m

5

3

幕墙表面平整度

2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4

板材立面垂直度

2

用垂直检测尺检查

5

板材上沿水平度

2

用1m水平尺和钢直尺检查

6

相邻板材板角错位

1

用钢直尺检查

7

阳角方正

2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8

接缝直线度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9

接缝高低差

1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10

接缝宽度

1

用钢直尺检查

 

三、金属幕墙工程质量验收

建筑高度不大于150m的金属幕墙工程,按以下规定进行验收。

(一)主控项目

金属幕墙工程质量验收的主控项目,见表8.7-7的规定。

项 次

质    量    要   求

检  验  方  法

1

金属幕墙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和配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

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2

金属幕墙的造型和立面分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尺量检查

3

金属面板的品种、规格、颜色、光泽及安装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4

金属幕墙的金属结构上的预埋件、后置埋件的数量、位置及后置埋件的拉拔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拉拔力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金属幕墙的金属框架立柱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金属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金属幕墙的防火、保温、防潮材料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密实、均匀、厚度一致

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

金属框架及连接件的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8

金属框架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9

各种变形缝、墙角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

金属幕墙的板缝注胶应饱满、密实、连续、均匀、无气泡,宽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11

金属幕墙应无渗漏

在易渗漏部位进行淋水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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