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窗的建筑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5/4/7 11:14:51
外围护系统,其实是一种复合结构、组合的构造形式。在非采光部分,如竖向的窗间墙、横向的窗台等部分,以及窗框、窗扇的金属材料;采光部分则为玻璃。在非采光部分的结构受力、隔热、保温、防水、隔声、防火、节能等等方面,一般都比玻璃幕墙要好且造价低廉。由于扩大了窗墙比,提高了采光与非采光面积比,由窗进而大面积窗再到幕墙,则增加了采光部分和弱化了的非采光部分,必须采取配套的技术措施投入,才能改善功能。例如窗间墙、窗台用加气混凝土砌块或条板,其热传导系数仅为0.2,而单片镀膜玻璃K值仅有5.9W/m2K,中空玻璃为2.5、低辐射(LOW-E)中空玻璃也只达2.0。而非采光铝板保温棉K值可降低但造价增加很多。由此观之,整体的外窗系统的性能价格比(投入产出比)应较幕墙合理。并非所有的建筑外围护系统采用幕墙系统就是先进的、合理的。这仅是建筑幕墙第二个要自我否定的题目。将性价比作为评估参数、使用功能设计规定要求达到同一水准,幕墙与窗同时放在建筑外围护系统的同一比较线上,进行两者比较和选择才是合理的。除非在建筑立面外观上有完全不同的风格要求,则是另外的话题。
建筑外墙面的装饰层有多种形式,喷刷涂料、艺术混凝土、粘贴面砖等,挂一层金属板、石材板、纤维复合板也是一种主要形式。外墙装饰和建筑幕墙有何区别呢?在已经有了混凝土墙面、砖砌体、加气混凝土砌块墙面外,再加一层装饰功能的板材,属于幕墙吗?幕墙系统包含结构、功能和装饰作用,单纯的装饰功能是一种什么性质的幕墙呢?对于这一类“幕墙”仍然要按照幕墙规范的所有规定来执行程序吗?因此,幕墙和外墙装饰板应于区别开来,后者应是幕墙的一种否定。这类装饰墙板一般是非通透非采光的,其受力状态和功能要求也是和通常所指幕墙大不相同的。
由上所述,窗和幕墙、装饰墙板和幕墙的关系应加以讨论,不可混为一谈。当建筑主体的要求是放大了的窗,是外设的装饰板,那么其幕墙性质和定义应于否定。
任何一种发展中的事物,总不是十全十美的,有其长处和短处,有其优势和劣势。只有经过自我否定、自我解剖、克服缺点、扬长避短才有可能进步,才能在竞争中求发展。任何一种外墙技术,并不是适合所有的建筑的,必须因地制宜、因工程制宜、因投入制宜。因此,提出“建筑幕墙的自我否定”这个命题,并不是全盘否定幕墙,而是为了前进、跳跃而后退,而是为了发展、推进而扬弃。当市场上充满着各种各样挂名的“幕墙”的外围护时,当依靠不合理低价、降低品位、牺牲功能来竞争“发展”时,清醒的专业人士就应理性地加以怀疑,提出否定了。发现矛盾,正视矛盾,解决矛盾,正是前进的突破口;简化过程程序,去掉多余的枝节,否定非必要的附加;在积累了一定量的感性认识的时候,进行一次否定性的清理,在否定中包含肯定,在肯定中扬弃惯性,形成一次新的“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循环,构成一次感性到理性的反复深化认识运动。